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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2011—2013年本科生优秀班主任的通知

2013-08-28    点击:[]

各学院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我校20112013年本科生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 评选范围和比例

1、        评选范围

在评选年度内连续两年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的教师。

2、        评选比例

1)每学院推荐1人。

2)担任班主任期间,所带班级被评为国家级、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申报,不占学院申报指标。

二、   评选条件
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班主任工作,思想品德好,为人师表,敬业奉献的;

2、具备良好的教育管理能力,求真务实,积极开展班级活动及其它引导、教育、实践活动的;

3、关心、关注学生成长,爱护学生,深入学生群体,及时、准确了解、掌握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,得到学生广泛好评的;

3、所带班级学风、班风优良的;

4、毕业班班主任能积极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,班级就业率达到学校要求的;
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参加评选:

1)因管理责任,所带班级发生教学事故、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;

2)所带班级学生因违规、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。

三、担任班主任期间,所带班级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者先进团支部的班主任,优先推荐。

四、班级有两名或以上班主任的,只能推荐其中一名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参加评选。同时带两个或以上班级的班主任,只需选取其中一个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班级为基础参加评选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1、学校发布评选信息;

2、符合条件的班主任提出申请,向学院报送自荐材料;

3、学院在广泛征求本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,进行审核推荐,并将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部(处);

4、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材料后,提请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。

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,并于930(周一)1200前,将推荐名单和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报学生处思政科(映秋院115室,电话:5034075),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荐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13年8月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