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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

2012-12-05    点击:[]

 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2020)》,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,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国家特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。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申报工作即将开始,为了做好本次评选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:9159金沙申请大厅全日制博士生、硕士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在职和延期毕业学生不在申报范围内。
二、申报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在综合测评中,思想道德素质分应在24分以上;
(四)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在参评年度内,还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:
1、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;
2、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本专业科研成果奖、科技发明奖等,或者取得国家专利;
3、至少有1篇科研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(导师为第一作者)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,或所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及人大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检索机构收录;
4、主持1项校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;
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均无申请资格。
1)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;
2)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;
3)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者;
三、申报名额及奖金金额:
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发的名额申报。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
四、组织实施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人担任,委员由研究生导师、行政管理人员、学生代表担任。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和申报工作。
五、申报程序
(一)各单位在本单位内公布奖学金评审信息;
(二)学生根据个人成绩和申报条件自愿申请,并按要求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》,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成果和个人材料;
(三)导师作为推荐人,对申报学生进行推荐;
(四)各单位评审委员会,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,确认初步推荐人选,公示无异后,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。
(五)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,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。
(六)全校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,获奖名单报送教育厅备案。
六、申请材料要求
(一)申请者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》,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(20119月至20129月期间,获奖证书、科研论文、立项通知书、发明专利授权书等),以上证明材料需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;
(二)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相关情况汇总后,分别填写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和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。
七、工作要求:
(一)请各单位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。
(二)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学生欠费及违纪情况,一旦有无故欠费或违纪情况,学校将直接取其消评选资格,不再补报。
(三)请各单位于1212(星期三)中午12:00前将各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、学生申报材料、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和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书面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(映秋院132室,电话5034260),同时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发送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和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的电子表格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吴茜老师账号。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。
(四)本通知中涉及的表格均可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自行下载。
       
特此通知。
 
附件:
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》
《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
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
 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一二年十二月四日